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赴湖南株洲社会实践小分队简介
实践主题: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绿色株洲
实践时间:2007年7月15日-7月21日
实践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实践参与人员:
学术顾问:吕忠梅 蔡明芳
指导老师:焦延林 袁 方
实践成员:聂宁 陆兴元 胡瑶 吴洋 周路阳 黄向婷 唐慧玲
刘奥鹏 施晴
实践内容:
1、深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了解当地环境保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了解污染的原因。
2、走访当地节能减排先进企业,深入学习他们节能减排先进经验,以及了解节能减排工作重的困难和不足。
3、展开定点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并针对节能减排进行市民问卷调查。
4、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工作方针。
在奔赴株洲之前,法学院社会实践队做了大量认真详细的筹备工作,在确定“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绿色株洲”这样一个课题和目的地后,法学院分团委通过层层选拔和慎重抉择,最后组成了由2名指导老师和9名学生队员组成的社会实践队。我们提前联系了株洲团市委,寻找好了接待单位。同时,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实践计划和日程安排,明确了实践队人员分工,并通过网络、文献收集了有关此次实践活动可能需要的大量资料。这些完善的筹备工作都为我们后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地顺利开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们走访了株洲市环保局,株洲市经委、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也走进了如南车时代等节能减排典型示范企业切实的了解学习了株洲市政府、企业、市民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以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七月的三湘大地烈日炎炎,每到一个企业,实践队的成员便冒着酷暑带着此前精心准备的资料、问题,带着自己制作的节能减排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事件过程中去。活动受到了株洲团市委、株洲环保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南车时代、株化等典型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受到了株洲市人民的热情欢迎和媒体的争相报道。实践队的队员也表示:通过这样的社会实践,一方面能为国家老工业基地人民送去节能减排的生活常识,推进株洲市全民节能减排的进行,另一方面也让自己的专业知识得到应用,通过实践促进了理论的学习。 8月11日,实践队在株洲节能减排的调研活动相关新闻被《中国青年报》报道、株洲新闻网(株洲红网)、新浪网、搜狐、腾讯网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等争相刊登和转载,引起了广泛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株洲红网更是为此次活动制作了网页链接,也为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网转载。
与以往一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不同的是,我们每个实践队员在做好节能减排主题实践活动的同时,都带着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调研课题,准备了大量问题和资料,通过走政府,访企业,与市民们亲切交谈,了解到了第一手的信息与资讯,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的课题。实践活动一结束,各自的调研报告便已基本成型。从株洲返回后不久,便收到每位队员修整完善后的调研实践报告,这些实践报告内容迥异,各自侧重点不尽相同,即使对于同一调研对象,也各有各的观察角度,各有各的见解,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每一篇报告都凝聚着队员们辛勤的汗水和智慧,每一张图片都记录着队员们不畏困难和团结奋进的坚强意志,每一个小故事都将成为队员们长久美好的回忆。这样的经历,这样的精神,都将激励着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和工作中更加努力,更加卓越。

法学院赴广东省雷州市暑期社会实践策划书
一、实践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员流动日益频繁,一方面农民进城的趋势不可阻挡,另一方面城市居民有到农村生产、经营、或退休返乡生活的愿望,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成为了其中的一大障碍。因此,农村宅基地问题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日益成为社会各界所聚焦的热点。
与此同时,2007年3月16日,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终于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闭幕会上以高票通过。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我国民法典向诞生成功地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并且,农村宅基地问题作为《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中一直关注的重点,也得到一定的答复,在《中华人民共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五十五条,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本社会实践小分队认为对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调查具有较高法学研究价值,“农村宅基地”问题的妥善解决也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重大的意义。经过我们的综合考虑,本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广东省雷州市作为“农村宅基地”课题的社会实践考察点,以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和农村宅基地与耕地资源的矛盾等作为主要的调研重点。
二、实践主题
关注民生,共建和谐——学习、宣传物权法,关注“农村宅基地”问题,针对“农村宅基地”的法制问题在广东雷州市展开调研,并提出成果意见。
三、实践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两法”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关心社情民意,关注民生,共建和谐。
四、实践目的
1、学习考察当地贯彻实施十六大六中全会和两会精神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
2、深入学习物权法,关注物权法实施情况。
3、 积极响应07年团中央号召,我与祖国共奋进,应对挑战,构建和谐。
4、增强学生物权意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精神开展调查活动
5、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与社会交际能力。
6、走进珠三角长三角,感受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就。
五、实践方案
围绕两会热点,以《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为依据,以农村宅基地问题为主线关注当前热点问题,开展一下五个方面的进行课题研究:
1、走访相关行政单位:结合所学物权法民法等法律,到雷州市地方法院和村民委员会询问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和流转的正当程序。

2、展开课题问卷调查:设立宣传点,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当地人民法院,房屋管理、拆迁部门与民政部门,走访各村委会,拜访当地法制办、房产管理局等单位,以问卷形式调查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和流转存在的问题,了解现状和掌握第一手资料。

3、进行法制宣传:在总结的基础之上展开定点的物权法宣传活动,发放相关的宣传册。

4、展开小组讨论:结合新出台的《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和流转等问题,展开座谈会,针对这些调查了解到的问题进行解决能力、可行性的分析及研究总结。

5、报告相关建设性意见:在分析研究之后对这些问题的解决的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提交给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六、日程安排
六、实践日程安排:
7月1日:确定实践队成员和实践方案
7月4日:实践队会议,确定分工,展开工作。
7月6日:实践队员会议,听取各自工作进程,解决各自问题,进一步展开工作。
7月8日:完成实践队前期工作。
7月10日:实践队员乘车出发。
7月11日:途经湛江,到达雷州。并与相关单位进行初步交涉。
7月12日:走访各有关行政单位(市政府和法院等,初步了解该地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和流转情况。
7月13日:设立宣传点、进行法制宣传,走访相关部门(村、镇民政部门,村委会,房屋拆迁户,房屋建造户和宅基地流转户)展开相关课题调查。
7月14日:结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展开小组讨论,对实践成果进行相关总结,并安排各自工作。
7月15日:实践队员乘车到湛江,部分队员回家,部分队员赶赴株州。
7月16日:到达湖南株州,进行另一实践项目。
新闻媒体上的对我院暑期社会实践的报道:


